南京市上秦淮小学2023年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3/5/18 9:29:27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2436次
南京市上秦淮小学2023年入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江宁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发布2023年南京市上秦淮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一、南京市上秦淮小学施教区:
双龙大道以东,云台山河以南,天禧路以西,正方大道以北区域。
二、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本施教区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我校施教区内拆迁户家庭凭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我校报名。
2.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可在现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3.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由区招考中心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具体办法参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的《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
三、报名日程安排
1.5月18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校园网站、学校门口公布招生入学公告。
2.5月22日—5月28日,网上预约报名:
(1)5月22日至5月28日17: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2)5月22日起,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预约之后,需到学校门卫处领取纸质 “报名登记表”,按照表格中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待现场报名审核当日提交给学校。
3.5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
(1)提供符合学校施教区户籍证明材料,携带和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社区开具的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的原件。
(2)提前复印好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儿童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父母所在页、儿童所在页)、产权证复印件等各一张。以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4.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孩子进入资料审核现场。现场审核时请家长及学生配合学校安全及纪律管理要求,有序报名。
5.8月10日,在校园网站和学校大门公布新生名单,监护人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咨询电话
025—86161555(成老师)
南京市上秦淮小学
2023年5月18日